詳情描述

公司股份轉讓,如果所有股東同意,辦理周期大概一個月左右,稅務清算,半個月左右,銀行處理變更一周左右,公司工商變更一周左右。

需要注意的是,股東對外轉讓股權的,應當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書面通知其他股東,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且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的,股權可以轉讓。股權轉讓后,公司應當辦理變更登記,將受讓股東記載與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。

《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》》第七十一條

【股權轉讓】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。

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,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。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,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,視為同意轉讓。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,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;不購買的,視為同意轉讓。

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,在同等條件下,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。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,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;協商不成的,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。